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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五四章 大明契约论 (第6/8页)
存续依据。 大明皇帝天命所归,君临天下,百姓跪伏皇权,四夷俯首称臣,这就是帝国。 这就是大明。 若没有天命所归…… 那你们朱家凭什么做皇帝?大明凭什么延续下去? 所以国家存续必须有个依据,在民族国家意识没有出现前,天命所归或者君权神授是各地一致选择。 但杨丰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解释。 契约论。 而这个解释很明显比天命论更真实。 也更合理。 但是…… 很可怕啊! 因为它事实上赋予了百姓反抗皇权的权力。 不做安安饿殍,犹效奋臂螳螂这种话能被喊出,丝毫没有让张翰林震惊,毕竟对于一个镇压饥民造反的官员来说这很合理,他是镇压饥民造反的,对他来说面前的先是造反者后是饥民,无论如何不能造反。只有镇压了造反者,剩下才是饥民,哪怕你们饿死,你们也不能造反,造反的性质就变了。 你们为什么不等着? 你们为什么不相信朝廷不相信皇帝? 你们要相信朝廷相信皇帝,赈济肯定会有的,你们只需要等着,哪怕在这期间饿死…… 但你们是以一个良民身份饿死的。 而不是一个逆贼。 天命论体系下,造反就是逆贼。 但契约论体系下,造反是合理的,老百姓造反的原因是皇帝没尽到自己的保护责任,老百姓交了税,你就得保护我们,包括我们在濒临饿死时候你得给我们赈济,你做不到那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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