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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犯与拉勾 (第9/19页)
弃凌辱他的想法,毕竟他已经霸凌自己一年了,整一年。雀亭已经十九岁了,谦子隽十八岁。 1 十七岁那年雀亭高二,谦子隽上高一。 雀亭还没有沦落到万人嫌的地步,他只是性子温吞内敛,而且他有一个深藏许久的秘密,他是个同性恋,他喜欢男人,最主要表现在谦子隽身上。 那时候的谦子隽总是穿着宽松的校服,脸上带着肆意的笑,叼着烟或者棒棒糖,身边跟着恒连和庭楹,在学校后门玩乐,雀亭和他们说过一次话,是谦子隽问他:“你高几的。” “高二。”雀亭小声回答,脚步匆匆地走了。 谦子隽在那天之后的两个月左右收到了一封来自雀亭的情书。 他的字迹和他的人一样俊秀,写着自己的情谊和喜欢上他的历程,字里行间隐藏着少年人青涩的喜欢,可他错了,错就错在喜欢上谦子隽这个坏到骨子里的人。 一天不到,这封情书被章贴到了公告栏。 谦子隽在下面写了一行字:【恶不恶心?喜欢男人该去死。】 雀亭狼狈地撕下那一封承载着自己信仰的情书,他被指指点点沦为笑柄,这件事甚至闹到了校长那里,或者说有意为之,杨脂带他回去了,连课本都没来得及收拾。 他被送到戒同所,杨脂冷漠地说:“去好好改造一下,你这是病。” 1 这里的人都是怪物,他们在夜晚会打人,雀亭的嗓子就是这样被弄坏的,白天过着人畜不如的生活,夜晚还要被侵犯殴打,并且要被迫忘记谦子隽,直到他看着谦子隽的照片,再也出现不了一点喜欢。 被送回家的那一晚,杨脂骂他一路,最后说:“在喜欢男人,我诅咒你妈在天堂不得好过。” 雀亭流下悔恨的泪,他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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